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事故时有发生,引发公众担忧。为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覆盖、无遗漏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窨井盖进行了全面排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在排查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窨井盖不同程度沉降、部分破损、松动、错位等情形。对此,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向相关单位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尽快对破损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障公共安全,确保道路通行顺畅,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对破损的窨井盖进行维修,同时对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路面井盖安全隐患。

窨井盖虽小,却事关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截至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冯景龙 记者 王延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