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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凝聚合力共促公正

作者:王秀娟 李成龙

5月9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田鹤城主持会议,铜川市检察院检察长毛朝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两起案件发表意见。

毛朝霞检察长对列席审委会工作高度重视,此次列席案件均为社会关注度高、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会前,毛朝霞检察长对两起案件进行认真阅卷,并就案件分歧意见和争议焦点与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做好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审委会上,全面听取对案件审理情况汇报及审委会委员意见后,依法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法院的信息沟通,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实现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全覆盖。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将监督与配合相结合,严格依法履职,凝聚司法合力,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各项规定,从而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携手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王秀娟 李成龙)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