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铁锁关法庭快速解决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高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悉,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对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力高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
该案中,胡家坝镇王家营村村民肖某发于2014年雇请该镇竹叶沟村村民刘某文、王某宝,胡家坝村村民赵某平,王家营村村民吕某军四人在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为其承包的拉萨到林芝的高速公路修建工地上干木工活。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肖某发分别欠刘某文、吕某军、王某宝、赵某平劳务工资4580元、7020元、2188元、2620元,合计16408元。刘某文等四人多年来一直追索无果,遂诉至法院。
铁锁关法庭及时立案受理后,几经周折才找到被告肖某发,依法向其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并当场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被告肖某发迫于法律及情感双重压力,表示愿意及时主动偿付拖欠的劳务工资。
近日,被告肖某发在案件开庭前,主动向四原告给付了拖欠的劳务工资,履行了义务。四位农民工高兴地来到法庭,撤回了起诉,并连声称赞:“宁强法院心系百姓,公平正义”。(宋德志 刘珺莉 吕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