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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作者:孙婧 王延峰

为积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4月28日,洛川法院法官干警在县平安办的组织下,深入交口河镇林台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宣讲现场,法官助理景娅东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意义、目的、进程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进行了细致地解读,并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家庭教育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群众讲授家庭教育重要性,引导大家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后,干警又主动加入“金苹果普法志愿者”行列,上门入户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引导群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共同探讨如何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应用于家庭教育、家庭环境建设之中。同时提醒大家如有发现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孙婧   记者王延峰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