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郭朝霞 梁艳

      近日,全国妇联作出《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各地各部门涌现出的无私奉献、敢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妇联、团委和相关执法司法部门配合,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用“检察蓝”用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梁艳)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