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近日,商洛市柞水县凤凰镇宽坪村演绎一个柞水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主任董国安真情真心真意帮助32名群众追回7.5万余元劳务费的感人故事,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诠释了为民服务敢担当的司法情怀。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6年,胡某军和汤某有等32名群众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在柞水县某种植合作社务工,下欠劳务费共计7.5万元,他们多次向某种植合作社催要,都没有要到分文钱。柞水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包扶单位先后参与其中,该案不属于恶意欠薪无法立案。凤凰镇人民政府将此案纳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多次予以协商调处,但是某种植合作社还是无钱支付。无奈之下,32名群众推选出胡某军和汤某有二名代表于2020年8月20日慕名找到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的帮助。
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时将情况向县司法局主要领导作了汇报,本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受理审核后指派柞水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主任董国安代理诉讼。接手此案以后,为了获取第一手佐证资料,董国安驱车先后深入到凤凰镇宽坪村,入户与受援群众进行座谈,走访村组干部,到某种植合作社调取有关账目。对外出务工不在家的群众,董国安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用电话进行联系,直到把全部佐证资料补齐,及时到柞水法院立案庭进行了立案。柞水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某种植合作社一次性支付32名群众劳务费7.5万元。
为了足额将劳务费及时支付到群众手上,体现司法公正的温度,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热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董国安于10月27日会同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道前往宽坪村,配合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召开群众大会,现场兑付了32名群众的7.5万元劳务费。董国安以案释法的向群众释疑了在外务工有矛盾纠纷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必要时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寻求法律帮助;法援中心主任康小荣以案释理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公布了12348网络平台报案电话,发放了《致农民工一封信》《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知识彩页100余份;讲解了开展“九率一度”的重要意义,阐释了自觉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性。以案释情地介绍了32名群众在本次案件中遇到了真帮扶、帮真扶的案件承办人,体恤民财、珍惜民力的法院执行人,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法律援助人,使得32名群众非常操心的7.5万余元劳务费有了着落。与此同时,现场还发放了50余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意见,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周围群众高兴地说:“司法行政机关帮助他们32个人要回了打工钱,这下他们可以睡个囫囵觉了。倘若以后我们碰到解不开的纠纷疙瘩时,不可盲目蛮干,也要像他们一样,到司法行政机关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来解决我们‘最恨最怨最烦’问题”。(石绍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