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规定,今年以来,宁强县高寨子司法所积极探索教育学习新方式,确保集中教育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定期通报+警示教育,筑牢矫正思想防线
该所工作人员在集中学习时,通报当月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受奖惩等相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责令相关人员说明问题,并限期调整到位。用好用活《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读本》,每月采取由工作人员领学和社区矫正对象分享学的方式,用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各矫正对象,进一步提高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服刑观念,助其认真悔罪改造。
分享学习+讲学互动,提高学法守法意识
该所工作人员定期在“阳光矫正”微信群推送法律、公民道德、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各矫正对象发表学习体会,共同交流学习。进行集中学习时,安排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当月拟定的学习内容分别进行讲解,内容主要从法条、案例、小故事、自我理解等角度出发,浅显易懂地向其他人员解说,增强学法积极性。讲解结束后,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对其讲解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更深地提高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及时点评+个别谈话,注重从“心”做起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阶段性教育学习成果进行点评,希望他们常怀感恩心,真诚悔改,弃旧图新,重新做人,告诫大家“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满园春”,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对个别矫正对象在平时出现的思想问题,通过面对面谈心,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工作、生活经历等基本情况来进行心理疏导,解决思想问题。(吕平 刘珺莉 通讯员 张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