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郝某滥伐林木罪一案,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武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查,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郝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陈仓区某村附近的林地砍伐林木97棵,总蓄积46.02立方米。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郝某滥伐林木的违法性、产生的危害后果、和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结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必要性和检察机关的生态保护职能,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呼吁大家争做生态环境保护践行者,给现场人员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课”。针对被告人违法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诉请法院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登报赔礼道歉,承担植被恢复所需费用,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修复一片生态”。
被告人郝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承担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立 张荣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