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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将扣押车辆开走隐匿 被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作者:宋晓华 吕克强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对非法转移扣押车辆的被执行人张某斌实施司法拘留,并对其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在执行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支行与张某金、李某、席某、张某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张某斌所有的已被诉前保全的车辆进行了扣押、锁定,并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张某斌释明扣押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被执行人张某斌胆大妄为,趁该扣押车辆无人看管之际,私自将扣押车辆开走隐匿,承办法官多次责令其交代车辆下落,将车辆开至指定位置,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被执行人张某斌被传唤到案后,仍拒不交代被扣押车辆去向,拒绝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且态度恶劣,抗拒执行意愿明显。
  为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得到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针对被执行人张某斌非法转移扣押车辆、恶意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的行为,当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玛纳斯县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记者 宋晓华 通讯员 吕克强)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