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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作者:张建锋 梁春强 高颖辉


为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组织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9月9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对曹某某、车某某涉嫌诈骗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具体案情、拟处理意见和相关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车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均表示认罪认罚,全部退赔了被害人财物,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采取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结合全案情况拟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车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随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对检察机关承办人进行提问,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车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同意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关键程序,此次听证会的开展既有助于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开,又有利于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成本。(记者 张建锋通讯员 梁春强 高颖辉)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