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农村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基层管理力量比较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相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情况,7月21日,汉中市交安委向各县(区)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镇办平安建设和综合考核内容的通知》,要求以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镇办、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市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对镇办平安建设或综合考核,多措并举保障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经费。
夯实责任,切实推动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为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负责、任务能落地,除汉台区人民政府正在审批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考核办法》外,其余十个县(区)均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对镇办平安建设或综合考核,进一步夯实了镇办管理交通的主体责任。
落实经费,扎实推进“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全市各县(区)政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两站两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运行模式,确立“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2154个(含警保合作站170个),配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4200余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1254人,按照“错峰补位、专兼结合、职能融合、规模扩充、素质提升”的思路,初步形成“一站多能、一员多岗、一岗多责”的运行模式。
为破解“两站两员”经费不到位的问题,汉台区财政局确定56.1万元的“两站两员”经费补助,明确一、二级劝导站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三级劝导站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宁强县人民政府将18个警保合作劝导站每月的1000元经费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洋县人民政府按照重点镇办5万元、一般镇办2.5万元、村(社区)1200元的标准,落实每年工作经费等资金;西乡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工作实绩考核,分配2021年工作经费;略阳县人民政府将“两站两员”所需经费分解到全县17个镇办;镇巴县人民政府确立了由“保底补助+绩效奖励”构成的劝导员经费补助模式。
强化督导、突出重点、跟踪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市、县(区)交安委将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及管控和“两站”实体化运行为重点,分别对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工作及“两站两员”站点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和经费保障、日常运作等情况开展督导推进,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体系常态化运行。(覃思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