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商洛市商州检察院对一起盗窃犯罪的罪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案组织召开听证会,面对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参与听证人员均提供了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保持安全距离参会,此举得到受邀参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这是商州区检察机关首次以公开听证方式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案件进行审查,听证会由商州检察院副检察长薛建成主持召开。
会上,承办该案员额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检察机关审查经过与审查意见,对听证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及对罪犯王某某的综合评判进行释法说理,就王某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前置条件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审查程序、罪犯病情状况、犯罪情节、前期表现、社会危险性等相关情况展开激烈讨论。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发表各自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对王某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听证意见,并充分阐述了自己的理由。会后,听证代表们表示,以听证的形式参与到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案中进行适时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开、透明,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检察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坚持开门办案的有益探索。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商州检察院针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进行的首次探索,旨在以听证的方式引进外部监督,以监督促公正,努力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宋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