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疆鄯善县公安局鲁克沁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爱民实践,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切实履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用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9月1日,鄯善县公安局鲁克沁派出所其那尔巴格警务室接到阔纳夏村6组居民海某报警称:孩子在葡萄地里走失。
接警后,民警向海某了解得知,海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来到其那尔巴格村采摘葡萄,当时正在采摘葡萄的海某没有注意身边玩耍的孩子(3岁),当中午准备回家时发现孩子已经不在葡萄地里,自己找了一遍无果,急忙到警务室报警求助。
民警向海某要一张孩子的图片后,把小孩照片发在村委会宣传群里告知群众留意,并迅速组织警务人员以及村干部,在海某打工的葡萄地范围进行寻找。
经过2个小时的寻找,在群众葡萄地里穿梭将近30多亩最终在村道附近葡萄沟里找到正在哭泣的孩子,并将孩子交给母亲海某。(赛米·沙它尔)
鄯善县公安民警快速帮助群众找回走失儿童
作者:赛米·沙它尔
发布:2021-09-03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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