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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联合烟草专卖局开展“开学第一讲”活动

作者:史红海 袁媛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9月1日,宝鸡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凤县烟草专卖局在凤县双石铺中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讲”活动。

此次活动中,凤县检察院未检干警为在校师生讲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知识及烟草制品的危害,并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彩页,让同学们在拒绝烟草的同时明白了如何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宣讲结束后,凤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和凤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一起对校园周边烟草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识、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或变相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情况,并向商户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法规,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同营造校园周边50米禁烟区。

下一步,凤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各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讲”活动。让未成年人收获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袁媛)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