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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检察发挥案管职能促进工作开展

作者:韩俊英 张婷

近年来,商洛市丹凤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为了充分发挥好“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监督职能,紧紧围绕职能定位,积极履职,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质效。

履行管理职能,严把“进出口”关

丹凤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严格加强对受理案件的相关材料的审查,包括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文书内容是否正确,移送的涉案物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案卷装订和电子卷宗制作是否规范,提高案件“进口”质量;严格加强对需要对外移送案件材料的程序性审查,对符合对外移送的案件,及时实行网上送案,并将案件材料送达相应单位,提高案件“出口”质量。

履行监督职能,实行“双管齐下”

丹凤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利用“巡逻车”每周巡查,保证案卡规范填录,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已办结案件,从办案实体、程序是否合法、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规范等方面入手,采取专人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等方法实施评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履行服务职能,打造“一站式”服务

丹凤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为辩护律师积极推行电话及网上预约、线下刻盘等阅卷方式,打造优质服务,形成良好的检律互动关系。充分发挥与公安、法院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受理移送案件和收送文书,使本单位与外单位业务沟通更顺畅、信息传递更及时。

履行参谋职能,立足“小助手”角色

丹凤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在管理、监督、服务的基础上,汇聚了大量的检察业务数据信息。为优化这些数据信息,全面做好检察业务的分析研判工作,及时突出问题导向,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好案管中心的参谋作用。(韩俊英  张婷)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