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商洛市商州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就近期受理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勇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原审法院办案法官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办案人员陈述了案件基本事实,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及理由。在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听证员分别发表了各自对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的看法,并对监督申请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会后,该院办案人员将充分参考听证员意见,结合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检察机关通过听证方式审查案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实现检察精准监督。通过民事检察监督听证,能够让案件当事人主动听取社会意见,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从而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宋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