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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法院拓展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作者:吕平 刘珺莉

8月27日,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下,西安一爱心企业家携手汉中市阳光公益志愿者协会,向镇巴县青水镇朱家岭村6名大学新生资助学费36100元。同时,市中院也向6名大学生捐助助学金6000元。

在资助活动座谈会上,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兼副院长周晓平、爱心企业家、阳光公益志愿者协会会长分别和同学们交流自身求学经历。鼓励他们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心,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感恩祖国、社会。学业有成时,继续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被资助的孩子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爱心人士的期望,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争取早日为家乡的建设贡献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要实行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既富口袋,也富脑袋,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摆脱贫困、改变命运。近年来,汉中中院始终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帮助一人,改变全家,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把扶贫工作同扶志和扶智相融合,形成了资助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良性发展。(吕平 刘珺莉)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