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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着力加强业务数据管理

作者:史红海 史坤 刘嘉童

高检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下发后,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管部门高度重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严把案件源头受理关、数据录入审核关、整改校正监督关,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抓责任落实,提升检察干警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高检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视频培训。在培训结束后,着重加强对《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的学习认识,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数据填录的责任主体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填录,第三检察部案管负责对全院案卡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的填录原则。由系统管理员将报表和案卡的查询权限按部门配置到部门负责人、内勤。各部门可实时通过案卡查询、报表核对,及时发现案卡填录问题并予以纠正,做到立查立改。

抓具体落实,提升业务数据填录规范。按照《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中质量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各部门承办人在案件从受理到流转、从办理到结案、从监管到纠正等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填录标准,严格、规范、准确填录各项数据,杜绝了漏填、错填、跨月更改等填录不规范情况的出现。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查询工作,同时,严格规范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数据负有的保密责任。外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数据查询需求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书面申请函,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第三检察部提供。

抓监督落实,提升监督结果运用质效。统计员按要求坚持在每个工作日审核案卡信息,如发现案卡存在信息填录不正确、不规范情况,问题轻微的,及时反馈至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进行补正;问题严重的,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承办人及时纠正。每月月初,对本院上月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案卡填录信息仍有问题的,进行全院通报。同时将业务数据填录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相挂钩,倒逼检察官加强数据质量意识,做到数据填录真实、准确、及时,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史坤 刘嘉童)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