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因你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对你实施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近日,未央法院执行局胡琳法官团队通过强制执行措施,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劳务费7.9万余元。
吕某与吴某、某足浴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遂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查找并张贴传票。后被执行人吴某和某足浴店的经营者汤某先后到庭,均表示暂无履行能力,但一直未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和解事宜。
8月24日,法官再次传唤汤某到庭,要求其申报名下财产,但其表示经营的足浴店已经停业,暂无履行能力,待恢复营业后,愿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4000元。经进一步调查,法官了解到该足浴店自2019年10月开始营业至2021年8月停业,期间均正常经营,汤某亦表示该店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
法官当即要求汤某打开微信及支付宝中的账单功能,查看其收支情况及消费记录,发现其收支共计500余万元,其中收入主要为经营收益,支出主要为员工工资、红包转账、餐饮消费等。法官要求其立即支付案件款,但其却以并非足浴店的实际经营者为由拒绝。
因汤某在足浴店经营期间,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交易流水较多,但其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拘留决定作出已经到当日18时,法官先将汤某送至临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之后,在将其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汤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请求法院暂缓执行拘留措施,并表示尽快筹集资金。当天下午,其履行了全部案件款。
“三秦飓风2021·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未央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集中力量攻坚执行难题,用好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力争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兑现为“真金白银”。(贺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