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9时30分,商洛市洛南法院石门法庭在洛南县麻坪镇三兴村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张某甲、崔某乙、张某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审理直接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加之原告下肢瘫痪行动不便、三被告距法庭较远、五名证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考虑到案件赔偿数额较大、具有较强教育引导意义等因素,承办法官遂决定该案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经向当地麻坪镇党委汇报,取得镇党委和人大的大力支持,特别邀请部分镇村干部、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40余人到庭审现场参加旁听,经过5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查清了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洛南法院副院长蒋燕、石门法庭庭长王亚锋就地召开由人大代表和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本案的处理建议和意见。参加座谈的代表一致表示:洛南法院巡回审判既树立了法律权威,又方便了人民群众,彰显了法官司法为民情怀,极大地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是洛南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生动体现。(王军 靳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