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铜川市新区检察室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
充分沟通形成机制。为及时高效推进专项行动,新区检察室与新区社会事业局就合力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和维护英烈尊严凝聚共识,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共同签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专项行动专班组,为后续及时研判处置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提供制度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加大摸排力度形成管护合力。专班组对辖区内英烈纪念设施管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管护台账,做到一户一档案。经排查发现,辖区共有烈士墓55处,其中52处已迁入耀州区烈士陵园等陵园集中管护,暂未集中管护的散葬烈士墓共有3处,其中1 处为刘林圃烈士墓,新区检察室于2018年,就刘林圃烈士墓存在的墓碑破损、环境污染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与行政机关的通力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历经半年时间,促使烈士墓得以修复,高效维护了烈士合法权益。曾经破败不堪、杂草丛生的烈士墓,以全新的面貌成为具有代表意义的革命教育基地,为广大干部群众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载体。对其余2处零散烈士墓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该2处烈士墓均存在未与烈士亲属签订管理协议的问题。
拟制管护措施“对症下药”。为确保将烈士墓的管护责任落到实处,突出英烈纪念元素,对于走访调查中发现的两户未与亲属签订管理协议的情况,专班组与正阳路街道办负责具体管护工作的人员多次与亲属进行沟通,在充分尊重亲属意愿的前提下,促成街办、村委会、烈士亲属签订了《铜川市新区零散烈士墓继续由亲属管理协议书》三方协议,确保将烈士墓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新区检察室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全社会关注、保护英雄形象,为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荣川豆 李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