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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为人民 一枝一叶总关情

——榆林市司法局真情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作者:薛秀琴

7月30日,榆林市司法局会议室里,榆林高新区第五小学校长孔红红为该局送来锦旗,感谢榆林市调解委员会帮助学校调解了一起学生嬉戏引发的纠纷案。许多原本对簿公堂的纠纷,经过访调对接机制的有效工作,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这是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经常能看到的情景。

建章立制 内外协同解纠纷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但在日常生活中,家人之间、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磕磕碰碰,这类的纠纷和冲突如果解决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双方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面对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去年,市司法局立足本职,成立了榆林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连心桥,为民止纷争,全力构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道防线”。并牵头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市级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今年1月份,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市司法局加强与公安、信访、卫健、妇联、银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设立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委员会、市银行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已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666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59个,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5012件,成功率达98%以上。引导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诉讼的前置环节。在县级层面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诉前调解室、行业调解室、律师调解室,搭建起联合拆迁、联合调处、联合服务、矛盾化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实体平台,形成资源整合“聚合效应”,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真正做到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创新方法 “清官”巧断难缠事

为高新五小调解纠纷的是市调委会的“老程”,7月30日,老程在办公室向记者介绍自己的调解过程,“两个当事人一开始都很激动,其中一个还是律师,态度都很坚决,不过在我的调解之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啦!”老程原名程占堂,曾在基层司法所任职,现已退休,被聘为市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因调解业务突出被称为“金牌调解员”,并多次获得中省市荣誉。

在榆林,像老程这样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有13276人。

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市调委会设在该院的调解室先后选聘全国调解能手、行业调解专家、法律专业毕业生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时间里成功调解市中院委托的二审案件86件,使疑难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法院审判压力得到缓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目前,全市已建成品牌调解室41个,涌现出一批有特色的人民调解室,例如“小吴工作室”“老张调解室”“三治议事小屋”等品牌调解室。各县区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也不断总结经验:如榆阳区“五四三二一”工作法与“六法”“六和”调解法;靖边县“四点核聚焦”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创建法和“三网三墙四用活、五调矛盾六公开”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等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先后涌现出了4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5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薛秀琴)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