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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检察:立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 助推平安创建

作者:刘妮萍 郭朝霞 康小鹏

近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对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监督的同时,充分利用“下乡走访,季度见面”的机会,具体掌控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将工作重心放在普法宣传方面,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在严管的基础上温情执法,为了便于社区矫正对象在县域务工,检察干警利用手机微信、电话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用真心关爱贫困社区矫正人员,使他们感受到检察官的真诚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使社区矫正人员心悦诚服地接受监管。

二是对辖区司法所检查,查看执行记录,查阅执行档案,检察监督其对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是否到位、正当;同时,检察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个别谈话,深入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小组,了解、查看执行情况。通过与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交流谈话,询问他们的家庭、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运用宣讲法律知识等方法,让社区矫正人员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是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注重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强调当前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利用入户交流的机会,宣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知识、检察机关职能等内容,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安心进行社区矫正,早日解矫,早日融入社会。(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康小鹏)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