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近日,宝鸡凤县人民检察院冒雨到凤县红花铺镇永生村孙永生烈士墓进行专项检查。
孙永生烈士生于1946年,1965年1月应征入伍。1967年4月21日,其所在部队在凤县黄牛铺公社长桥大队执行任务时,看到一妇女不慎落入滔滔江水之中,孙永生战士跳入恶浪翻滚的嘉陵江救助,最终落水妇女得救,他却献出了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后来为了纪念孙永生烈士,凤县县委、县政府将长桥大队更名为永生大队(今名永生村),而孙永生烈士的墓地就建在当年他将落水妇女救起的嘉陵江畔。
该院在检查时发现,孙永生烈士墓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宣传工作都做得比较到位。但是,陵园外围仍然堆放有农具,陵园内杂草生长旺盛,未及时清除,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不够庄严、肃穆、清净。针对上述问题,凤县人民检察院当场向县文化与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红花铺镇人民政府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建议要对烈士陵园中的杂草及时进行清理,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不能随意堆放农具,一定要提高周围人民群众对烈士的敬畏之心,保持陵园周围环境和氛围的庄严、肃穆、清净。
红花铺镇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提高认识,把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做实做细,下一步镇政府将组织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对孙永生烈士墓地周围集中清理卫生,对辖区内干群进行宣传教育,心怀敬畏,管护英烈纪念设施不留死角。(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贾朱逸萱 包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