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受商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于震委托,市委副秘书长方德军主持召开市委平安商洛建设领导小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项组工作专班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段永康传达全省“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推进会议精神,对推进全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提出具体要求。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等6个专班成员单位作了会议发言,其余13个成员单位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建设“一都四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文件和讲话,全面领会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掌握试点要求、把握试点标准、明确工作责任。
会议要求,要明确工作范畴,紧紧围绕社会治理领域,着力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和重大矛盾纠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要明确治理主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坚持市级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级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乡镇强基固本、解决具体问题,村(社区)落实落细、解决服务问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要明确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和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和第二期试点市“不等不靠、同步起跑”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迅速寻找切入点,尽快确定并启动建设一批切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的市域社会治理建设项目,统筹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既定项目及时启动、建出成效。(记者 李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