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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作者:刘妮萍 郭朝霞 王永

为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8月11日上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兴彦与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新带队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罗兴彦副检察长带队赴淳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座谈会,就该县烈士纪念设施现状进行了询问调查了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魏志平局长对涉及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会后,罗兴彦副检察长带队对淳化烈士陵园、那家烈士陵园分别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全县英烈纪念设施总体保护情况良好,但部分纪念设施因缺乏管理,存在打扫护理不及时情况,导致烈士纪念设施内及周边杂草丛生。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检察院将向负有维护管理义务的单位发出相关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革命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该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长效保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在推动行政机关着眼源头性、长效性解决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的同时,通过普法的形式进行公开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卫英烈荣光的浓厚氛围。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王永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