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我眼中真正为百姓做实事的践行者……”,近日,远在北京居住的申请人高某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孙思波寄来一封表扬信。故事要从这个案件说起。
“老赖”借钱不还,东躲西藏20年
2000年,向某以买车赚钱谋生为由向高某借款35000元并承诺到期一定归还。到了还款的日子向某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拒不还款,最后甚至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2001年3月高某向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1年5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向某支付原告高某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21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向某不但没有履行判决书义务,而且从此逃之夭夭下落不明。
判决书生效后,2001年6月高某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向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2001年12月终结执行。20年来向某杳无音信,高某退休后也举家搬迁至北京,对这笔欠款的追回高某早已放弃了希望。
执行法官履职担当,“老赖”主动还款
随着“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提出,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强化执行联动协作,加大查控配合力度,严打拒执犯罪,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老赖”的生活因失信受到很大影响,行踪逐渐浮出水面。
2008年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在清理积案行动中,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向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到位案款5000元,案件再无进展。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终本案件回头看行动,孙思波法官在清理案件时发现20年前高某申请执行向某的案件至今没有执行完毕,而向某正是他办理的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向某目前在经营土地,有可供执行财产。
孙思波法官立即联系高某,引导其补充资料恢复案件的执行,并通过对向某进行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向某主动履行了案款,20多年的恩怨自此案结事了。
一句句真情话语,表达深深的谢意
申请人高某在信中说“执行过程中,被孙法官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7月16日,我收到了法院寄来的执行款,这笔款到账的时候,我很激动……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感谢勤勤恳恳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孙思波法官。”(宋宁宁)
20年前欠款被追回 执行法官收到表扬信
作者:宋宁宁
发布:2021-08-10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编辑:申丹)
上一篇: 和田银保监分局与和田中院召开金融审判交流合作座谈会
下一篇: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