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会议由该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方主持。
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会议强调,《意见》是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这一《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此次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足本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二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三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成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四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五要加强检察院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许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