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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保驾护航

作者:何亚瑞 张大鹏

8月3日上午,一起排除妨害案件的当事人给汉中市略阳县法院送来一面书写着“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的锦旗,感谢法院快速、高效执行,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前来送锦旗的是略阳县某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是略阳县招商引资引进投资的企业。2020年底,该公司同兴州街道办某村委会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租用该村约14000平方米场地用于建厂,按约定支付租金,李某及其他涉及村民均同意该租赁方式,并签字确认。但在该公司完成部分工程量后,李某认为租金太低,要求每月支付其1500元生活费否则拒绝继续租赁土地,并将部分木材物料堆放在公司施工场地内,阻止公司继续施工。在街道办及村委会多次协调沟通无果后,该公司将李某诉至略阳法院。

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施工进度,7月13日,在诉讼立案后该公司申请先予执行,并依法提供了相应担保,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清除堆放在施工现场的木料、槽钢等。略阳法院对其申请依法进行了审查,于7月18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确保案件执行万无一失。

7月20日,略阳法院领导带领执行团队前往该施工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实施组、稳控组等各小组工作有序开展,历时三个小时,清理完施工场地,对现场村民释法说理,该公司已当场恢复施工。

7月27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承诺将堆放在原告厂区的物料搬离,不再阻挡施工。

从案件受理到企业恢复施工仅7天,到调解结案仅14天,该案的快速办结是略阳法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强化执行威慑,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何亚瑞 记者 张大鹏)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