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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检察官与律师共同学习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作者:史红海 王立

7月28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与辖区西虢律师事务所律师座谈民事检察工作,共同学习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并围绕律师如何助力民事检察工作开展,及建立完善检律长效协作机制交流意见。

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琼芝向参与座谈交流的律师介绍了该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及案件受理条件,近年来民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及今年民行检察工作重点等,检察长助理陈晓龙领学新《规则》,向与会人员讲解新《规则》的变化,重点对新《规则》规定的当事人申请监督条件、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案件类型以及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的申请监督期限进行解读。

座谈中,与会律师结合自身代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新《规则》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检察官一一进行详尽解答,双方就如何提高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深入交流意见。西虢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侃祥表示:“新《规则》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适应时代发展,接下来将组织该所律师全面深入学习,同时,对检察机关主动上门宣传、沟通的做法表示赞许和支持。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卫民表示检察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办案中,检察官要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真诚尊重、真心支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律协作新局面。(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立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