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柞水县司法局吗?我是商州监狱的,你县陈某军将于7月20日刑满释放,我狱将其作为一名重点人员派干警送交,请贵单位落实人员积极做好衔接工作。”
接到该监狱的电话以后,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呈送主要领导批阅,要求社区矫正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全力做好陈某军的无缝对接工作,确保放出来有人接、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安置帮教功能作用。社区矫正股将陈某军预释放信息向其居住地杏坪司法所进行了反馈,司法所负责人余书铭将安置帮教触角进行了下延,通过村委会了解到陈某军家庭只有母亲一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早年陈某军精神方面有点问题,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余书铭将了解到的情况主动向杏坪镇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临时生活救助为其争取到了一袋大米、一桶食用油和二床棉被。
7月20日中午,商州监狱三名干警将陈某军送到了杏坪司法所,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主持召开了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干部和其家属参加的座谈会。商州监狱管教干警通报了陈某军在监狱思想学习和劳动改造情况,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告诫陈某军要积极面对现实生活,及时调整好心态,汲取前车之鉴,重拾生活信心。在正确处理周围群众关系上尽量保持冷静的头脑,遇事不要耍大牌犯冲动,积极服从村组干部的管理,多多益善学习涉及生产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快节奏,不与社会脱节脱轨,做一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贡献的“老实人”。
陈某军母亲激动的表示,“感谢各级组织对我儿子的关怀帮助,我尽最大努力当好一个母亲的责任,不让他再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了,请政府的干部们放心。”(石绍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