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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检察院推动派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开展

作者:史红海  陈楠  张春光

为了积极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监管职能,推动派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为宝鸡保持“全国禁毒模范城市”保稳固基。7月20日,该院邀请了陕西省宝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宝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两家单位领导,就如何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进行座谈。 

陕西省宝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亢晓林、宝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赵强介绍了本单位的概况、人员编制、监管流程及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两家单位均表示欢迎检察官办公室能发挥好良好的监督作用,以期能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大力支持驻所检察官工作开展。

金台检察院参会人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书杰、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春光就如何落实《意见》及对戒毒人员分级管理、戒毒人员检举途径等问题与两家被邀请单位领导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亢晓林所长详细介绍了单位在教育感化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做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以及戒毒人员所内死亡、所外就医、外出探视等执法环节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赵强所长也谈到了所内收治监管重大疾病吸毒人员面对的挑战。另外,两家单位领导也就其关心的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运行模式,联席会议、实地检查、提前介入等制度及建立检察建议处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金台检察院周喜玲检察长总结肯定了此次座谈会取得的良好效果,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作用提出了建议。她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协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监管力度和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要创新工作思路,保障监督质效。融双方之发展需求、合彼此之职能优势,确保检察监督工作落地落实;要结合重点工作,细化工作制度。围绕《意见》中重点监督的六项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只要两家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提高,就一定能促进禁毒工作和检察监督业务的双提高、双进步,为宝鸡市继续保持“全国禁毒模范城市”贡献力量,也必然可以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法律监督新品牌。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陈楠 张春光)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