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做实做好,7月20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县强制医疗对象在咸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目前,咸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咸阳市唯一一家履行强制医疗职能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共收治永寿县强制医疗对象3人。该院检察干警与被强制医疗精神障碍患者交谈、拉家常、嘘寒问暖。通过交流,观察其行为举止,了解其真实的病情治疗状态,后与其主治医生进行了深入交流,查看诊断病历、医嘱,对强制医疗对象的思想动态、药物控制情况、是否具有人身危险性等进行重点了解。同时,与医院相关领导座谈,就强制医疗人员定期评估申请和评估意见、信息通报能否及时送往检察机关开展调研活动。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定时对强制医疗对象开展诊断评估工作等问题,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依法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切实维护了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法律监督检查,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规范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需要,通过监督检查,让被强制医疗对象得到及时救治、合法权益得到相应保障,更好地维护了被强制医疗对象的自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履职,让检察蓝陪伴每一位被强制医疗人,让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赵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