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积极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守护儿童暑期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活动于7月15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联合检查、组织法治宣传等,督促教育、水利、城市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做好预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活动将重点围绕案件办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预防管理责任,同时,通过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溺水法治宣传工作,引起社会公众对儿童溺水问题的重视与关注,形成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刘妮萍 通讯员 张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