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泾阳县人民法院切实把群众路线贯穿学习教育和执行工作始终,把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基层组织,两起长期涉信访的执行积案成功得以化解。
王某某申请执行季某某一案侵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早年合伙经营砖厂,后因政策原因,砖厂倒闭,双方就砖厂所有权及砖厂的债权债务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两审终审,依法判决由季某某返还王某某人民币12万元。判决生效后,原告王某某对判决不服,曾先后29次赴京上访,并且对已执行回来的部分案件款,王某某认为判决不公多次拒绝领取。执行办案干警调整工作思路,前往王某某所在的村委会,通过村上干部与上访人王某某进行谈话,了解其上访诉求,对其做好解释工作。最终经多方不懈努力,成功说服了上访人王某某领取了剩余部分案件款,本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杨某申请执行泾阳县住建局吕某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案。2013年临近春节,被执行人吕某承揽了泾阳县住建局对街道的亮化工程,在履行合同中雇佣了申请执行人杨某,杨某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意外摔落,造成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经两级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两被执行人互负连带责任赔偿杨某各项费用共计718496元。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先后履行了案件款20余万元,但由于杨某后期治疗需要大量费用,且杨某有80多岁的父母需要照料,杨某作为家庭唯一劳动力,因此次事故整个家庭丧失了唯一的收入来源,杨某家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该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同时向两被执行人释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泾阳县住建局现已将剩余的457800元支付至该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信访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泾阳县人民法院长期高度重视涉信访工作,定期开展涉信访执行案件专项治理,解决了一大批的涉信访执行陈年积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张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