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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街(路)创建活动

作者:覃思 张大鹏

为深入推进“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4111”(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指挥部工作部署,汉中市人民政府决定从7月15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街(路)创建活动,并印发了《汉中市交通文明示范街(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创建道路有天汉大道、民主街、人民路、汉中火车站南广场紧邻周边道路、兴汉路。、108国道、中心城区滨江路、龙岗大道。同时,其他县(区)也要以城区道路为主,至少确定一条道路同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创建标准。交通管理方面,做到“五无”;基础建设方面,做到“五好”;整洁有序方面,做到“五到位”。

创建责任。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汉中火车站和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政府是示范创建活动的责任单位,各单位及部门分管领导为创建责任人。

创建措施。从开展基础排查、常态路面巡查、建立应急机制、严格执法管理、广泛开展宣传等五方面进行了细化。

创建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创建责任,从严检查考核,开展联合执法,总结推广经验。示范创建活动集中在今年内开展,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对标验收,固化措施做法,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市街道、道路治理工作,提升文明规范水平,高质量、高效能、高标准推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行动纵深开展,努力实现文明交通目标。(覃思 记者 张大鹏)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