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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入村化纠纷

作者:刘妮萍 郭朝霞 王博宇

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驻村法官胡立伟接到包抓村组干部电话,称有一起因土地承包关系而引起的纠纷,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泾阳县云阳镇东芦村委会化解矛盾。

驻村法官通过与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询问他们的想法与意见,得知事件是由一起土地交易引起的纠纷。因为该矛盾发生的时间过久,人证物证难以查找,没有凭据留存,土地权属难以界定。在对村民反馈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驻村法官向他们介绍了纠纷所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知识,讲解了法院会如何审理该类纠纷,引导他们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此类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泾阳县人民法院借助溯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驻村法官“十个一”工程,把司法为民的阵地放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利用驻村法官熟悉村情民风优势,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增量提质促双进,司法为民解民忧,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机制高效对接,把矛盾化解在诉前,避免群众陷入“诉累”,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王博宇)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