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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双贩毒、洗钱!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市首例自洗钱案!

作者:​刘慧 杨耀东

2021年6月30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毒品犯罪洗钱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从2019年11月底至2020年8月14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王某军贩卖毒品82次,约重100余克。马某从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向王某贩卖毒品42次,约重20余克。马某从2019年底至2020年11月向郝某贩卖毒品17次,约重90余克。马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贩卖毒品的非法所得转给其妻子郭某,郭某明知马某贩卖毒品,仍然将钱从微信转到银行卡内进行保管,一部分用于生活开支及购买保险,属于洗钱共犯,一部分取现后交给马某用于购买毒品,属于贩卖毒品共犯。经查证,郭某的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交易记录,是其丈夫马某贩卖毒品非法所得后交给自己保管,其为马某贩卖毒品转移、隐瞒毒资。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郭某的行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以提供资金账户,存取钱款的方式转移毒资,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慧  杨耀东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