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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法院:微光成炬,“小法庭”也有大能量

作者:张建锋

有这么一支充满青春朝气的队伍,他们奔走在田间地头,调解了一起起家长里短的“家务事”;他们活跃在审判一线,审结了一起起涉农民工权益、涉贫困群众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他们深入村组和校园,让民法典走进老百姓和孩子们心里。

他们来自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4名干警平均年龄不到30岁(其中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2人、聘任制书记员1人),却承担着辖区12万人口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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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村人民法庭概貌

 近年来,法庭干警一手抓审判工作主业,一手抓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努力打造服务人民群众、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前沿阵地。积极推行上门送达、入户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深得辖区群众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十佳法庭”等表彰。

今天就让我们跟随他们的脚步,看看这支年轻的队伍是如何用满腔热血和激情在这片红色热土上续写“平安、法治、和谐”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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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们头顶烈日,奔走在田间地头,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向当事人了解案情,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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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与农民工现场核对工资表、组织调解。

就在今年3月份,法庭迎来一群特殊的当事人。他们都是附近工地上的工人,2019年他们在第一被告承包的工程上干活,工程完工后却没有收到劳务费,后经过劳动监察部门讨回了部分工资,但仍有部分工资一直未给付。

承办法官王呆虎在了解情况后,多方调查发现第一被告系外地人,刚刚刑满释放,并无支付能力且下落不明,故客观存在的诉讼风险较大。于是,法官与第二被告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出现重大分歧,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后经过法官多方面、多角度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农民工也如愿拿到了剩余的23万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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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干警深入村组开展“审判五进”,向群众宣讲民法典,以案说法帮助村民理解法条、适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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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干警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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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法院设在淡村人民法庭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

走进淡村人民法庭,浓浓的红色气息扑面而来。

通过详细搜集整理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法治建设及习仲勋同志关于人民司法思想文献资料,富平县人民法院在淡村人民法庭建成了“富平县人民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

一份份泛黄的文献资料、一件件真实的图片资料、一个个生动的影像资料,生动展示了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历史和法院文化,成为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阵地。

这些图文并茂的主题展览背后,不仅体现了富平县人民法院干警自觉传承红色基因,一心一意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

“传承红色基因、当好红色传人。”近年来淡村人民法庭依托“富平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平台,大力开展红色传统革命教育,成为全省法院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窗口。

教育室建成以来,先后接待党政部门、兄弟法院等330个团体6600余人前来接受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红色革命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教育室也被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西北政法大学确定为“青年干警实习学生教育培训基地”;被富平县委政法委确定为“富平县政法干部人民司法思想教育培训基地。”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法庭的微光传承着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践行着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一件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盼的小事,就如一束小小的“微光”,并不起眼,但当它们汇聚在一起,终能成为“司法为民”的“炬光”。

百年正是风华正茂,淡村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发扬“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的光荣传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守群众的诉求就是努力的方向。

听,干警们的誓言铿锵有力:“作为法院青年人,必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遥遥微光、不负韶华,以吾辈之青春,奋斗司法之未来!”(记者 张建锋)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