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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烟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作者:杨林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15日始,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6月25日,陕西省烟草专卖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启动实施专项行动,提出了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等主要任务。

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及时回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共同期待,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全面启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2021年7月8日,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就全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各级烟草部门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扎实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省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吉应城就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化风成俗守护成长。加强售烟(含电子烟)网点法律宣贯,将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转化为零售户的行动自觉。二要吃透通知精神,强化依法监管,主动协调各方,共同守护成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专卖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烟草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正面宣传,强化政策配套,既严格监管又实事求是,既要管市场又要管源头,支持守护成长。全面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持续关注持证户售卖电子烟动态,巩固治理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四要传承优良作风,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持之以恒以电子烟监管为突破口,夺取“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新成果。(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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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