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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交通文明 汉中四部门联合发布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

作者:覃思 张大鹏

7月12日,汉中市文明办、汉中市交安委、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交通局联合发布《汉中市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携手共建交通文明,共享幸福生活。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民幸福宜居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保障。目前,汉中市正在开展“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行动,这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和热切期盼。倡议如下:

一、各类汽车、摩托车、新能源车、电动车依法登记入户,取得行驶证并悬挂车辆牌照上路行驶。

二、驾驶汽车、摩托车、新能源车、电动车人员具备相应驾驶资格,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再驾驶车辆。

三、驾驶、乘坐汽车、新能源车系好安全带,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在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额外加装“晴雨伞”、“遮阳伞”等装置,已经加装的自行拆除。

五、不购买、驾驶、乘坐“老年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无牌无证车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六、车辆在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在路边停车上下人即停即走,不长时间停放。公交车、出租车在车站或指定区域停靠,公交车不沿街、沿路拉客。

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指挥,遵守红绿灯信号和交通标识、标志、标牌、标线规范。车辆不乱掉头,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乱穿道路、不翻越护栏。

八、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车辆不超员拉人、不超载拉物、不超速行驶。

九、从我做起,服从管理,安全出行,自觉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交通文明,共享幸福生活。(覃思 记者 张大鹏)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