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爱犬办证了吗?”“遛狗您牵绳了吗?”、“犬只出户便溺您清理了吗?”为提高市民对限制养犬工作的知晓率,提升市民对限制养犬工作的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十四运创造良好的城市形象。7月8日上午,西安公安未央分局召集未央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凤城八路卜蜂莲花超市广场举行“迎十四运 创文明城 文明养犬我行动 遛狗牵绳我先行”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为:养犬不办证,遛狗不拴绳,犬只出户便溺不清理,携犬进入广场、公园、饭店,重点限养大型犬、烈性犬。目的是让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突出乱象明显减少,举报违规养犬警情明显下降,提升全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水平。在集中宣传的同时,公安未央分局新府路派出所在文景小区东区进社区宣传,公安未央分局限养办设置流动宣传车一辆,不间断巡回宣传。

本次活动未央公安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 500余人次,不断促进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把“遛狗牵绳、按照规定办理犬证、定期防疫”等养犬行为列入法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罚。养犬不办证,依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未进行登记或者年检的,由公安机关收容其犬只或者暂扣其《养犬登记证》,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每只犬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没收其犬只;对于遛狗不牵绳者,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陈杰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