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与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林长办)联合印发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服务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稳步提升,依法筑牢森林资源保护屏障。
6月17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召开了2021年度首次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会议由县林业局局长、县林长办主任第五耀林主持,旬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启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牛晓明,副局长李满利分别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协作机制》,通报了本年度涉林案件查办及林长制工作情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锋通报了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的7件涉林刑事、公益诉讼案件。
会议强调,旬邑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林业用地面积186.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2%,居咸阳第一。县检察院、县林长办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适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联合处置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疑难复杂的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加强《民法典》和《森林法》的学习,熟练掌握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要结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增进绿色福祉,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旬邑三十万父老乡亲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共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卢雪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