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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检察院:寻访革命文物 保护红色资源

作者:朱江 王延峰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县文物办就吴起县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进行寻访与摸底调查,特别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8处革命文物进行了重点排查,逐个建立档案,对其保护范围,建议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建立专人保护并签订个人保护协议等问题进行了查访。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吴起县8处省级文物保护革命文物存在有的尽管划出了保护范围,但未设立保护界碑,有的没有专人予以保护也未签订保护协议,有的在其保护范围内违规修建平板房,还有的设置的保护标志距离革命文物较远。针对以上问题,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现场与县文物办交流沟通,制定相应的文物保护措施。

下一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吴起县域中38处革命遗址做好寻访保护工作,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朱江 记者 王延峰)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