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容错机制,渭南市大荔县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大荔县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容错清单》(以下简称《免罚容错清单》),包含市场监管、人社、城管、农业、税务、水务、公安等67项免罚容错事项,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布。未来还将根据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大荔县发展需要,对免罚容错清单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
大荔县积极探索免罚容错机制,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坚持“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提升服务理念,强化违法疏导,以非强制性服务指导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进一步实现政府由监管者向治理者转变,刚性监管向差异化监管、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
《免罚容错清单》是大荔县持续深化改革,放管并重,创新监管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大荔县将加强免罚清单执行力度,在制度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宣传,扩大免罚清单的社会影响和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仝蕾 张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