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人大机关、住建局、水务局等11个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及公开承诺活动。澄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锋民主持会议,共60余人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澄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和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结合典型案例对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作了重点说明,并介绍了县检察院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的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是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三个规定”在内容上一脉相承,在机制上相互衔接,在措施上形成配套,在适用对象上互为补充,全方位、立体化地构筑了排除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隔离带”。对司法机关外部人员来说,这是明确行为界限、避免干预司法的“高压线”;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来说,这是自觉依法履职、抵御非法干预的“挡箭牌”。“三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防止权力、关系、人情、金钱干预干扰司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防止和避免违反“三个规定”,既需要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强化规则意识,增强不打招呼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也需要司法机关紧扣大局发展需要、民生福祉需求,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高质量司法产品,促进全社会形成“问不问案子,都会得到依法办理”“找不找关系,都能获得公正对待”的法治共识。
宣讲后,全体与会人员签订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并就遵守“三个规定”具体要求,作出了公开承诺。(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