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如果不是你们检察机关牵头把相关部门和人员召集起来,帮我彻底解决问题,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把房子产权办到我名下,真是帮我办了10多年都没解决的大事啊!”申请监督人王某感激地说。近日,在汉中市镇巴县检察院和法院办案人员的联合调解下,这起困扰双方10多年的房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06年初,王某与程某的女儿因恋爱商量建房居住,双方商定由程某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照看房屋建设,王某出资,建成后两家共同使用。2009年8月,王某与程某的女儿登记结婚几个月后因感情不和离婚。2010 年4月,经城建检查要求后程某以自己名义补办部分手续。王某称,2020年3月房屋产权登记时发现,程某将部分土地证手续办在自己名下。之后,双方多次就过户土地使用手续争执不下,王某以程某系非农户口,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县自然资源局对程某的土地使用证。
镇巴县检察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通过走访办案法官得知由于王某的诉讼请求已过追诉时效,法院拟建议当事人撤诉。为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该院遂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由于此案涉及争议时间久远、当事人矛盾尖锐、行民交叉纠纷,案情较为复杂,土地使用取证变更到位又需相关部门和镇办形成共识,协调配合,决定与法院商定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促成案结事了政和。经双方共同调查核实和分析,厘清辨明申请人的实际诉求,遂决定以民事纠纷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从查明的事实看,你的诉讼时效已过期,即使审理也是判决驳回起诉,无法得到支持。程某所办土地使用证程序符合当时规定,即使撤销了,要办在你的名下,也得需要程某的配合。”在调解现场,办案人员向王某说明情况。王某说:“我长期在外务工,也没有过多精力,法律政策也不懂,我愿意出点钱补偿对方。”
“修房我不仅负责照看,还垫资不少,补偿少了不行!”程某态度坚决。“你们亲戚不成,情谊在,现在仍要相互体谅。再说,你垫资有依据吧?打官司是要靠证据说话的!”
经过办案人员一轮又一轮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说理,在房屋补偿价款、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等内容上反复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和解方案,由王某一次支付补偿费9万余元,程某配合办妥土地过户手续,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王某土地使用证变更办理,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和镇村配合。
“你们两个单位都给我们做工作,帮我们解决10多年的纠纷,我相信你们。”王某、程某先后说道。协议签订后,双方握手言和,申请人王某撤回了行政起诉。至此,行政民事争议一揽子得以解决。 (田生桂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