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配合第三检察部对尔林兔镇、中鸡镇及大柳塔实验区三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突击监督检查。
检查中,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们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认真查看矫正档案与台账,查看外出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履行外出请假审批手续;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付接收,有无出现人员遗漏等问题。还进行了电话抽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履行每月2次的指纹及刷脸报到,通过视频微信定位,检查其与社区矫正机构电子监控定位是否一致。对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约谈,重点询问矫正对象家庭及生活情况,司法所对其教育管理是否到位、采取何种措施,有无脱管漏管现象等。切实做到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同时告知矫正对象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建议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实现社区矫正监督人性化,是对矫正人员实行法律监督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有效体现,同时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张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