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商洛市镇安县检察院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间自2021年5月至12月。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硬件配备,充分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提升广大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探索检察机关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对该县城区、集镇的主要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备方面存在的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进行监督整改,如未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及标志,单位或个人非法侵占、故意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
活动中,将采取实地走访、联合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并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并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客观评估,认真分析研判,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审查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同时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行政机关逾期未依法整改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田孟 记者 李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