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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冯小霞

为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1年5月14日下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靖边县第六中学法治副校长冯小霞出席了靖边县第六中学《学生教育惩戒办法》讨论听证会。

听证会上,冯小霞同其他与会代表一起深入研究了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法律角度、惩戒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而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冯小霞强调:“惩戒”绝非“惩罚”,学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正、措施适当,要求老师们要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不能越界和滥用惩戒,做到严慈结合、刚柔相济,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教育的温暖。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致力于协助中小学制定出台符合教育规律、遵循法治原则、注重育人效果的校纪校规和教育惩戒细则,创新性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律信仰扎根校园、让法律观念浸透校园、让法治精神传遍校园,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茁壮成长提供全力保护,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贡献检察力量。(冯小霞)

(编辑:张群)